关于开展办学评估整改中期检查的通知
冀开大校字〔2021〕83号
各市开放大学,定州、辛集电大,省校相关部门:
根据《河北开放大学办学评估整改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整改方案》)(冀开大校字〔2021〕34号)工作部署,我校的办学评估整改工作已于2021年4月启动,整改周期为1年。按照进度安排,11月,将对全系统整改情况进行一次中期检查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《整改方案》中涉及到的十项整改任务的31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。
二、检查方式
此次中期检查采用单位自查及省校实地抽查的形式进行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《整改方案》中每个具体问题涉及到省校部门的,需牵头部门了解并汇总其他责任部门的完成情况,并撰写相关问题的中期自检报告;《整改方案》中每个具体问题涉及到各市、县校及所有教学点的,需市校了解并汇总所辖所有教学点和市校相关部门完成情况,并撰写市校中期自检报告(县校及所有教学点将中期自检报告提交市校)。中期自检报告体例参考附件。
2.在提交中期自检报告的同时,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(纸质或电子),佐证材料要做到全面、具体、有支撑力。
3.11月12日前,省校相关部门和各市校提交中期自检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(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),并以附件形式提交佐证材料。
4.省校将在对中期自检报告和佐证材料进行审阅分析基础上,适时组建检查组对市校、县校和教学点开展实地抽查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王 芸、刘 倩
联系电话:0311-87829426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通讯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60号河北开放大学教务处238室
河北开放大学
2021年10月25日